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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狼》片方原董事长吕建民成被告

据邓紫衣方发布的消息,邓湘文(艺名:邓紫衣)、吕健诉请吴建民侵权案已经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战狼》海报

1月21日,演员邓紫衣发微博称,自己不仅是在2015年取得5.43亿票房的黑马《战狼》中的演员,也是最大股东北京春秋时代文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日前该公司因《战狼》获得的9182.38万元受益和版权,被原董事长吕建民通过隐瞒、欺骗的方式转移到他自己全资控股的春秋时代(天津)影业有限公司,严重侵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据邓紫衣方发布的消息,邓湘文(艺名:邓紫衣)、吕健诉请吴建民侵权案已经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两人除了要求吕建民返还侵权电影《战狼》的收益,并要求其返还由北京春秋时代文化有限公司无偿赠予春秋时代(天津)影业有限公司的《幻想曲》、《寻找罗麦》等几部电影的权利。记者就此向吕建民求证时,他表示自己尚在外地,不了解情况,要先去和法务沟通才能做出回应,随后便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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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紫衣发布微博斥责吕建民

据悉,邓紫衣2006年被导演吕建民看中,加入北京春秋时代文化有限公司成为签约艺人,并主演吕建民担任导演的《B区32号》和担任制片的《猎仇者》等作品。彼时两人合作频繁,吕建民还曾在专访中大赞邓紫衣。2015年上映的《战狼》中,邓紫衣饰演了一名女参谋。

邓紫衣方面称,吕建民是在未经北京春秋时代文化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投资成立春秋时代(天津)影业有限公司的,违反了《公司法》第149条第(五)项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同类业务的规定。邓紫文主张吕建民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自己实际控制北京春秋文化时代有限公司,邓湘文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不了解公司情况,谎称北京春秋文化有限公司资不抵债,被众多债权人追债,隐瞒《战狼》预期收益良好以及其权利已经被转移至春秋时代(天津)影业有限公司的事实,以欺诈手段与邓湘文于2014年12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低价购买邓湘文持有的北京春秋时代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要求撤销该《股权转让合同》。但目前该股权至今仍在邓湘文名下,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键词: 纠纷 收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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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