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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天价片酬是否能“一剑封喉”?

继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等问题的治理后,11日爱奇艺、优酷等三大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等六大制片公司,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共同抑制演员天价片酬,抵制偷税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

继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等问题的治理后,11日爱奇艺、优酷等三大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等六大制片公司,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共同抑制演员天价片酬,抵制偷税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和横店影视产业协会也先后发布了行业倡议书。

相比《通知》中的规定,三大视频网站、六大影视制作公司等联合发布的声明更为具体,他们首次明确了演员的最高片酬限额,即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至此,围绕影视业的相关方——纷纷发声,对天价片酬形成了一致喊“打”的声势。

天价片酬之所以招致影视行业的一致讨伐,事出有因。对外而言,明星过亿的片酬拉大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引发了舆论对于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质疑。薪酬在某种程度上会对人才的流向发挥着指挥棒的功能,明星薪酬的畸形将加剧整个社会的娱乐化,吸引人才向影视业聚集。对影视业而言,明星天价片酬会压缩影视制作其他环节的投入成本,进而影响影视作品的质量。

天价片酬显然已成为影视业的“公敌”,那么,来自市场内部的公然“抵制”——九大公司的联合声明是否能“一剑封喉”?消灭天价片酬于无形呢?

其实,翻阅资料可以看出,早在2017年9月,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四部门就曾“重拳”出击明星天价片酬,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当然,本次抵制天价片酬的参与方更多,大多来自市场和民间,但以前的案例也说明,天价片酬并非一限了之。还需要监管层的后期监管以及业内对相关声明的自觉遵守。而且明星薪酬终究是市场问题,要由市场来解决。明星薪酬是由明星的稀缺性造成的,在供求规律之下,市场发展的规律必然是价高者得。

正如中国电影导演协会所言,造成行业内某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绝不仅只是天价片酬和偷税漏税这些公共舆论的热点问题……作为一个从业者的群体,认为有必要表达的是,影视业内的薪酬和制作经费等经济问题、行业合同管理等问题,是市场行为,应该交由市场调节,交由工商和税收部门监督调控。匆忙动用行政手段,不合理收缴权限,盲目限价甚至“一刀切”,很可能会伤害到众多基层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也很可能会滋生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词: 片酬 天价 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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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