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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近两年,浪莎反诉李易峰,曾因侵权遭李易峰索赔

此前,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集团”)、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针织”)起诉李易峰、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以下简称“李易峰工作室”)及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5月6日消息,演员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起诉一案将于近日开庭。

李易峰 图据IC photo

此前,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集团”)、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针织”)起诉李易峰、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以下简称“李易峰工作室”)及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圣传媒”)一案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受理,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据悉,该案将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开庭。

根据官网信息,浪莎集团成立于1995年,旗下拥有宏光针织、立芙纺织、浪莎房地产等多家分公司以及浪莎股份(600137.SH)、安徽浪莎两家子公司。

5月6日,浪莎股份回应红星资本局称,提起诉讼的是浪莎集团公司和关联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涉及袜子的相关业务,与内衣业务无关。红星资本局拨打浪莎集团电话,至截稿时无人回应。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浪莎集团与李易峰的纠纷开始于2020年。

2020年10月14日,李易峰工作室发表声明称,发现部分天猫店铺多个“浪莎”品牌商品描述界面中使用了李易峰先生的肖像图片。李易峰先生与“浪莎”品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亦非“浪莎”品牌代言人。工作室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要求相关主体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21年6月,李易峰起诉浪莎集团、浪莎针织、衢州瑞必嘉商贸有限公司案件第一次开庭,案由为“人格权纠纷”,第三方为亿圣传媒及其法定代表人林战升。天眼查信息显示,该案此前发布了3次开庭公告,但尚未有判决结果公开。

如今,李易峰被浪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反诉侵权。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这两起案件的亿圣传媒,此前曾出现在多起相似的案件中。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演员刘涛曾起诉浙江港莎针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莎公司)侵权,当时刘涛提供的一份授权书照片,内容为“同意亿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甲方)旗下:浙江港莎针织品有限公司,品牌:港莎注册号20468777产品使用《建党伟业》剧照,主演刘涛之剧照用于品牌的商业广告宣传推广”。据刘涛称,已有判决【(2019)粤0106民初41580号】证实,亿圣传媒未取得刘涛的授权。

此外,据公开报道,2020年9月,亿圣传媒被义乌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义乌这家公司与亿圣传媒签订了广告合同,由亿圣传媒提供赵丽颖的肖像图进行宣传。但在使用过程中,这家公司遭到赵丽颖方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这起案件以亿圣传媒败诉告终。法院审理认为,亿圣传媒并未取得相关明星的授权,擅自将明星肖像照片授权给原告使用,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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